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5]27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研招复试工作安排,我院2015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分别于4月2日和4月11日分两批在护理学院进行,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合格学生43名。
在招生就业处、校纪委和我院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进行了健康体检、心理测试、专业素质、实践能力、英语水平等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最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