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医学院、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3点击量:10

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周虹 发布部门:教务处、教师教育办公室-办公室/附属单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08 16:45 浏览人数:107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需求,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优势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微专业学制为12年,开设48门课程,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学分,总学分控制在8-16学分。微专业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可获得证书。

二、建设周期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采用“边建设、边运行”的形式,自立项起,建设周期为1年。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

四、申报与管理

1.学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开展微专业申报论证工作,明确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要求微专业课程在本科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创新和改革,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提交微专业设置申报书(含论证结果)(附件2)。

2.20233月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微专业项目开始宣传和招生工作。4月开班上课。

3.获批立项的微专业,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程教学按照通识类课程核拨费用。学院为微专业建设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

4.学校定期对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考核。建设期满开展验收工作。

五、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微专业设置申报书(含论证结果)(附件2)纸质稿(盖章)一式三份,微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到教务处。电子稿同时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截止日期:2023215日。

联系人:欧雯雯,电话:2322600667772,办公室:明达楼214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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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师院发〔2022102号 关于印发《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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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微专业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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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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