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院级在线课程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本科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3〕84 号)精神及学校关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院级在线课程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课程应为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课程至少有1轮教育教学实践,未来3年能稳定开设。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我院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限报1门课程。
(三)教学团队不得少于3名。团队中应有1-2名教学经验丰富、特色鲜明的主讲教师。
三、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课程建设如期完成,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医教协同,支撑创新人才培养和“新医科”建设,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在线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课程采取立项建设的方式。立项建设程序为:申报→审批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后期建设→验收。
(二)组织申报。每个系部择优推荐1-2门建设课程,已获得省级一流及以上课程认定的课程如无新增建设内容则不重复申报。每门课程均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
(三)材料要求。经系部推荐的课程,于2024年11月20日之前把《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纸质稿1份、电子版同步提交教学办汤伯瑜老师,预期不予受理。
(四)学院审查立项。学院对申报建设课程进行审查,评审通过的课程列入院级在线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列入院级在线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予以2.5万元/门课程建设经费资助。分两次拨付。立项公示后下拨第一批经费(6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第二批经费(40%)。
(二)约束机制
若项目未通过验收或项目经费使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撤销课程立项建设。被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等各类教学项目及荣誉。
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