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比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和湖师院发〔2024〕62号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20211021班龚嘉俊等98人获得一等奖学金;20211021班龚程扬等159人获得二等奖学金;20211021班张培蔚等238人获得三等奖学金。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人:蒋老师,电话:0572-2321206,邮箱:03276@zjhu.edu.cn 。
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