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资讯来源:医学院(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26-03-28点击量:10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临床医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和护理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医学院(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学院(护理学院)和相关临床医学院以及学位点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系部主任共同组成

)医学院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复试应急管理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复试小组须严格执行复试行为规范,使用规范的复试工作行为和用语。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复试应急管理小组、复试监督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未主动回避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工作资格,相关复试结果无效。

二、复试工作

(一)资格审查: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4.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其他材料

1)《湖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高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4)前置学历成绩单。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条件与要求

1.复试成绩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

2)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5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2.复试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招生专业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和复试名单请关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医学院(护理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 复试方式

临床医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和护理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采用现场复试

2. 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

3. 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报名参加考试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综合面试三部分,各项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项考核形式及考察内容如下: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课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科目(其中内科学、外科学各占35%、报考二级学科占3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题范围包括胸部(心肺)体格检查经尿道导尿术成人心肺复苏术(CPR留置胃管术、穿脱隔离衣以随机抽题并以现场操作等形式,考察考生的临床基本操作规范,确保胜任临床诊疗工作。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以自我陈述和回答提问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

外语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以口述的形式,考察考生的口语表达、听力理解、专业术语应用、逻辑分析、应变能力及跨文化交流,评估学术研究与国际合作潜力。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0%+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20%+合面试成绩*3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40%

2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组成,各项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以自我陈述和回答提问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

 外语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采用口述的形式,考察考生的口语表达、听力理解、临床沟通、跨文化护理交流及应变能力,评估科研与国际协作潜力。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综合面试成绩*6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40%*40%

3护理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各项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护理学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逻辑推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评估考生对护理学研究方法的理解与应用能力,以及学术写作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以自我陈述和回答提问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外语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以口述的形式,考察考生的口语表达、听力理解、文献解读、科研表述及国际交流能力,评估科研创新与理论应用潜力。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40%

(四)其他要求

1. 复试小组制综合面试的详细提纲和评分标准、专业知识考核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同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须保持一致。复试过程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2. 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调剂工作

医学院(护理学院)各招生专业调剂的缺额和相关要求将在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束后、“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在学院网站和国家研招网公布。调剂生源遴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遴选调剂生。在此之前,我院未通过任何渠道、授权任何平台或个人发布调剂信息,也不接受有关调剂的申请。

四、录取工作

(一)医学院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评分情况和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审核,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复试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拟录取前提交定向就业合同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工作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学院护理学院各复试小组按照集体把关、组长负责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各环节,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复试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其他事项

(一)考生入校复试时,除准考证外,须按学校校园管理要求配合身份核验、安检等工作,复试期间全程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现场管理。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医学院护理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身份复核、学历核验、复试成绩复核等);对弄虚作假、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医学院护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信息(复试细则、复试名单、调剂信息、拟录取名单等)均在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医学院(护理学院)官网(https://yxy.zjhu.edu.cn/main.ht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和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

老师  咨询电话:0572-2321239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0572-2322779

湖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0572-2321139 

、生效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