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医学院全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认定工作办法: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民主测评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占班级人数10%—15%。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申报学生填好相关表格后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先将名字报到学工办,后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审核及办理贷款事宜。
3.上交材料及时间:
上交材料:《湖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两份,《湖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一份。
上交时间:6月20日前。
4.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2749
四、注意事项:
1.各位学生务必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也应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工作,争取不让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掉队,并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得到帮助。
2.申请者应提供相关证明,如: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学生等证件;家庭成员中有伤残、疾病、意外事故等需附相关费用清单或诊治记录复印件等(现在没有的,可下学期开学上交)。
3.各班的经济困难学生名额一般应当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2%以下。
4.学生所有上交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可靠,学院工作组将采取电话回访、信访、实地考察等手段对上交材料及所述情况进行核实。
5.本院将设立工作举报电话,号码为:0572-2322749。联系人:邢老师
医学院、护理学院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