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的意见

资讯来源:医学院发布时间:2013-01-16点击量:1021



提案工作是广大教职工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形式,也是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增强提案工作的实效,发挥提案工作在教代会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1.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明确提案所必须具备的要求,规范提案递交程序和相应文体要求,严格立案标准,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不予立案。提案者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国情校情,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确定提案的选题和内容,使提案能围绕中心,反映大事;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体现前瞻性、宏观性和实效性的要求。

2.启动提案的常年制。提案的经常化,是提高提案质量,促进代表履行职能经常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提案者应注意将平时的了解社情民意与撰写提案结合起来,逐步增加平时提案的数量,使提案更具时效性、针对性。

3.规范提案办理制度。提案办理是发挥提案作用的关键环节,一方面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倾听提案者真知灼见,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重视办理结果,要求承办单位在实现提案办复率100%的基础上,提高提案建议的采纳率和解决率,突出提案的实效性。

4.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提案和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优秀提案评比制度,建立教代会执委听取重要提案答复的制度,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参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和办理单位对提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解决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