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细则

资讯来源:医学院发布时间:2013-02-21点击量:1655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湖师院发[2012]44号》文件和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2级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2012级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细则。

二、开题报告时间

   2013年11月23日,学院统一集中进行硕士生开题报告会。

三、开题报告内容及要求

  (一)选题依据;研究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分析。

  (三)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步骤;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分析;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四)进度安排(应包括文献调研,实验操作,实验数据分析,完成学位论文等)

四、开题报告形式

开题报告要求写成书面材料并制作答辩PPT。参与答辩的研究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全日制学位)》,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在4000字以上。学生打印开题报告一式十份,导师审核并签字后,于开题报告前一周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以便事先送发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组成参照研究生处文件规定,成员为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其中组长1人,由学院院长担任;另设秘书1人,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

   每位学生作开题报告采用PPT形式汇报,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在学生按照要求陈述开题报告后,由“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组”对选题、技术路线、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提问,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修改乃至重新开题的要求。

五、开题报告结论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组”必须严把论文开题审核关。开题报告的结论分为“通过”,“通过,建议修改”及“不通过”三种。开题报告通过后,应当遵照开题报告执行;评定结果为“通过,建议修改”的研究生,应在修改完成后交导师组评阅签字,再交到主管部门;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两个月后重新开题。

六、开题报告程序应参照研究生处的相关通知执行。

                                   

                                     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