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研究生科研业务经费管理办法》湖师护理发〔2013〕8号

资讯来源:医学院发布时间:2014-01-13点击量:313

护理学院研究生科研业务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证研究生科研业务经费的正确使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我院研究生科研业务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使用原则

  研究生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坚持统一调控、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自求平衡的原则。

  二、划拨标准

2012级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0元/人;

2013级以后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5000元/人。

  三、使用范围

科研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申报专利相关费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费用(须提前报经导师和主管院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且总限额为800元)

其中发表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SCI期刊论文、国内一级期刊论文版面费全报;但已报销中文核心期刊、SCI期刊论文、国内一级期刊不得再报销普通期刊版面费。

四、经费管理及审批程序

  经费使用由研究生提出,经导师审批、研教办初审、主管领导终审后,研究生方可到学校计财处办理报销。

  五、监督与检查

  学院研究生教学委员会不定期对研究生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本办法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