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及学校相关规定,2015级研究生将于第二学期进入实践基地(医院)进行专业实践和科研训练,现将基地(医院)学生名额分配及学生选择基地(医院)方案公布如下:
一、学生名额
编号 | 实践基地(医院) | 人数 |
1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 8 |
2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湖州中心医院 | 8 |
3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1 |
4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妇幼保健院 | 1 |
5 | 湖州市中医院 | 1 |
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4 |
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4 |
8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4 |
9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4 |
10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1 |
| 合计 | 36 |
二、选择步骤
1、学院确定各实践基地(医院)研究生名额并公布,学生在本通知下发一周内根据个人志愿和基地(基地)名额进行填报志愿表(见附件,分第一、第二志愿)并交研教办,学院审核同意后分批次公布选择结果。
2、若该实习基地(医院)研究生志愿选择填报人数未超过分配名额,则全部入选。若该实习基地(医院)志愿选择填报人数超过名额,则按研究生入学成绩排名进行选择(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成绩好者优先;成绩同等者,按照研究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者先协商,协商未果抽签决定。
3、第一次选择落选须进入下一轮选择,选择步骤按照第一轮程序执行。
4.学生志愿均未入选基地者,或基地(医院)无学生选择,则由学院调配。
5.各实习基地(医院)按分配名额调配完成后,由各实习基地(医院)确定研究生基地(医院)导师。
三、说明
1.研究生应在充分征求学校导师意见和同学互相沟通基础上,完成实习基地(医院)志愿填写,导师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同一导师研究生不能选择相同实践基地(医院)。
2.基地在分配导师时,必须考虑学校导师和基地(医院)导师中至少有1名为护理专业导师;每位基地导师所带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人;所聘导师三年内必须带学生,否则导师资格将需重新认定。
护理学院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湖州师范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医院)选择志愿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