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护理发【2015】2号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研究生处文件相关要求,我院2012级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了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一、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东校区明达楼230会议室
二、答辩程序
1.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其中专家5人、秘书1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事宜;
2.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3.研究生于4月27日完成《湖州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生教学办。
4.研教办交由系部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审核意见;
5.研究生于5月6日完成抽签,并提交符合《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的装订成册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五份;
6.学院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答辩申请”,并汇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涉及材料:(1)《湖州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7.答辩时,研究生结合PPT对学位论文内容进行20分钟的主题陈述,并依次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
8.答辩委员会综合申请人学位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并对能否通过答辩做出评定。评定结果为“修改后通过”者,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学位论文,并提交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评定结果为“不通过”者,申请人应根据相关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并重新提出答辩申请;
9.答辩委员会秘书根据要求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相关部分内容,并做好答辩记录。
三、学位申请程序
1.答辩结束后,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5月11日之前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192.168.22.75:8080/)(账号、密码初始均为学号),进入“学位管理”—“学位申请”界面提交“学位申请”,并上传定稿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
2.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将答辩成绩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研究生于5月12日之前向研究生教学办提交最终完成版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四份)和电子稿;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2012级硕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并报研究生处。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护理学院2012级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