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14级护理研究生校外导师分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12] 30号)的规定,我院现启动2014级护理研究生校外导师分配工作,具体如下:
一、分配时间
2014级护理研究生需在4月29日之前完成分配志愿填报并交研教办,我院将于5月8日之前完成全部分配工作。
二、分配方式
2014级研究生33人,每名研究生填报实习基地(医院)志愿,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写。
各实习基地(医院)分配人数
编号 | 实习基地(医院) | 人数 |
1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 8 |
2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湖州中心医院 | 8 |
3 | 湖州第三人民医院 | 2 |
4 |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妇幼保健院 | 1 |
5 | 湖州市中医院 | 1 |
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3 |
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4 |
8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3 |
9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2 |
10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1 |
| 合计 | 33人 |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在充分征求校内导师意见和同学互相沟通基础上,完成实习基地(医院)志愿填写,导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原则上同一导师的多名学生避免选择同一医院。
各实习基地(医院)在安排导师时原则上优先考虑护理专业导师。
四、学院汇总、统计学生选择志愿
研究生填好双选志愿表后统一交到研教办,由研教办汇总整理。
五、具体分配方案
1.若该实习基地(医院)研究生志愿选择填报人数未超过分配名额,则全部入选。
2.若该实习基地(医院)志愿选择填报人数超过名额,则按生源地和第1学期成绩排名进行选择,首先满足生源地,其次成绩好者优先;成绩同等者,先协商,协商未果抽签决定;下一轮选择,参照第一轮选择步骤执行;第一、二志愿均未入选者,则由学院负责调配。
3.若该实习基地(医院)无研究生选择,则由学院调配。
4.各实习基地(医院)按分配名额调配完成后,由各实习基地(医院)自行确定研究生校外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