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对象材料评前公示

资讯来源:医学院发布时间:2017-01-15点击量:153

系、室

根据《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1722号)

文件精神,对评审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

1.公示内容:

1)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名册

2)申报对象提交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3)职能部门对申报人业绩审查结果

2.公示时间:2017118日至1116

3.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4.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5.申报对象如需补充、修改审查内容的请在公示期内和相应职能部门联系,并提交有效的支撑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对象根据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对评聘表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定稿,评聘表的落款日期统一为2017630日,定稿后由申报对象本人上交有签名并贴好照片的书面稿一式426515综合办,电子稿(含电子照片)发至fanghh@zjhu.edu.cn 邮件要有主题,如“张三申报业绩表审核后定稿”,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711 16 日。

7. 联系电话:2321203 E-mail: fanghh@zjhu.edu.cn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名册

     2申报对象提交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3.职能部门对申报人业绩审查结果

                                               

综合办

2017.11.8

附件:公示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