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招募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SP(标准病人)的通知

资讯来源:医学院发布时间:2017-02-28点击量:425

关于

招募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

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SP(标准病人)的通知

湖师医学发【2017】1号

各系、室:

为提高医学人才培养和准入质量,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于2015年开始临床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工作,经过我院努力争取,获得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试点院校资格。该考试分为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两部分,期中技能考试的病史采集部分需要SP配合,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招募志愿人士30名。

一、SP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考试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四)年龄在18-70岁,男女不限,喜爱表演,具有爱心、热情、态度和蔼,沟通能力强、会说普通话,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完成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

二、SP培训:

培训内容分为基本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和规范、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教育学)和专业培训(包括症状演出技巧、反馈技巧、临床能力评估等课程)两部分。

三、获得SP资格的人员需履行如下职责义务:

(一)接受培训与考核;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考期间语言、行为规范,公平、公正评分,严禁“人情分”和启发性提示;

(三)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回答,配合考生的操作,对考生应试情况进行评分;

(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生应试培训活动。

四、酬劳:

(一)培训期间:100元/人/天,按实际参加培训的天数给予;

(二)考试期间:500元/人/天,按实际参加考核的时间给予。

五、SP使用:

   依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确定考试时间。2017年考试时间:6月3日、4日。

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

2017年2月19日

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                        2017年2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