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湖师院发〔2019〕64号)和《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试行)》,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院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9级及以后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奖励范围 | 等级 | 奖励标准 | 奖励比例 |
一年级 | \ | 8000元 | 100% |
二、三年级 | 一等奖 | 12000元 | 10% |
二等奖 | 10000元 | 30% | |
三等奖 | 8000元 | 60% |
三、评审程序
1.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申请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地点:26-509办公室。材料截止收取时间:2021年9月24日17:00。联系电话0572-2322749。
2.评审。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依据本学院细则组织初评,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的评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附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