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及省级主管单位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我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院自主确定的调剂办法和要求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四)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六)如需二次调剂,我院将上报研究生处发布二次调剂通知。
二、基本要求:
(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校护理专业仅调剂具有护理类专业背景且第一学历为统招4年(或5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不招收专接本、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等形式的考生调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四)初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五)符合国家、浙江省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程序
(一)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二)调剂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通知考生复试。
(四)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
(五)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
(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我院接收调剂的相关学科、专业
我院今年接受调剂的专业为护理硕士(全日制),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