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医学院、护理学院20171023班章晗等2名同学到学校参评。
公示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受理人:朱老师,电话:13732362052/0572-2321220。具体名单如下:
20171023班:章 晗
20181022班:桂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