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启动,请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1版)》,积极组织各专业认真开展修订工作。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3年进行本科招生的各专业。
二、修订程序
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修订要求及内容
(一)修订要求
1.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尽量保持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既减少对学籍变动、重修学生产生的不利影响,又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2.新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各专业应根据《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可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适当调整。
(二)修订内容
1.在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需要调整的通识类课程
(1)通识必修及通识限选类课程设置与进程方案中《国学经典类选修课程教学安排表》增加课程《“两山”理念面对面》,请各专业做好同步更新。
(2)因2023级没有大类招生,故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做了调整,请相关专业参照《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与进程方案(2023版)做好同步更新,开课以此表为准。
(3)创新创业课建议分成3/4学期进行开课,文科学院(安定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学期开课,理科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工学院)第四学期开课。
2.现代产业学院相关专业要积极开发校企共建课程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体现。
3.积极探索数字化教学内容融入课程体系,开发建设相应的课程。
四、修订时间安排
1.6月30日前:2023年各招生专业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讨论、修订,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各专业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7月15日前:各专业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9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排版印刷稿校对,印发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提交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邮箱。
教 务 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