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资讯来源:医学院、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7点击量:65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硕

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

)医学院、护理学院成立由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系部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医学院、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复试监督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资格审查

(一)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试准考证打印件(准考证丢失需提供现场确认报名时的信息表原件);

(二)提交《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并贴上照片;提交签字版《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递交《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盖章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心理测试、体检工作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详见(九)复试时间和安排

(二)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要求与内容

(一)复试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 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区考生达到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 加分政策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寄送报考学院。由学校统一核实并公示。

(二)复试内容

1. 临床医学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成绩由综合面试(10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100分)两部分组成。

1)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60分)外语能力面试40分)综合素质面试以自我陈述和回答提问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外语能力面试采用随机抽题并以口述的形式,考察学生的听说和翻译能力。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专业知识考核(闭卷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课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科目(其中内科学、外科学各占35%报考二级学科占3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3)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40%

2. 护理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面试(100)和外语能力面试100)两部分组成。

(1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以自我陈述和回答提问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

2外语能力面试外语能力面试采用口述的形式,考察学生的听说和翻译能力。复试小组制定综合面试的详细提纲和评分标准。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须保持一致,成绩评定采用标准化分数。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外语能力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外语能力面试成绩*40%*40%

3.复试小组制定综合面试的详细提纲和评分标准、专业知识考核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须保持一致,成绩评定采用标准化分数。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

4. 复试完毕后,学院将复试评分记录、入学考试总成绩、录音录像等整体过程资料上报校研究生备案。

5.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换算成百分制<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提供虚假信息。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 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程序

1.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一志愿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发布调剂信息。

3. 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拟调剂名单送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录取原则和程序

(一)医学院、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评分情况和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审核,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高者排名优先。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对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之前若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学院、护理学院各复试小组按照集体把关、组长负责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各环节,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复试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三)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考生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时间与安排

一)临床医学一志愿复试时间:2023330日-331日。

复试安排:

时 

项 

地 

330

8:30 -12:00

考生现场报到、资格审查(上交审查材料)

医学院、护理学院

东校区26508

330

13:30-14:30

心理测试(机考)

医学院、护理学院

东校区26219

330

14:30-16:30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医学院、护理学院

东校区26114

331

8:30-17:00

综合面试

医学院、护理学院

(按照所报二级学科分组)

 

护理一志愿复试时间:2023330日-331日。

复试安排:

时 

项 

地 

330

8:30 -14:00

考生现场报到、资格审查(上交审查材料)

医学院、护理学院

东校区26508

330

15:00-16:00

心理测试(机考)

医学院、护理学院

东校区26219

331

8:30-17:00

综合面试

医学院、护理学院

东校区271客观结构化考试中心)

 

十、其他

(一)校园常规封闭管理要求复试考生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自驾车不得进校湖州市外考生请参考考生到校交通和住宿指南(附件4)。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投诉及咨询电话:0572-2321239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附件4:考生到校交通和住宿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