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师院党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经本人、集体提交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对医学院(护理学院)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推荐湖州市“三育人”先进选树工作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上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
联系部门:医学院(护理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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