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三批学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和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浙台教育交流中心浙台(2013)04号文件《关于推荐我省优秀本科学生参加2014年春季浙台高等院校“两岸交流生”项目的通知》,特在全校范围选派第三批学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和铭传大学交流学习。2013年2月和9月,在各二级学院积极发动宣传下,同学们踊跃报名,我校已成功派遣两批优秀学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和铭传大学交流学习,他们的人文视野获得进一步拓展,知识水平获得很大提升,反响较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在校本科生,品学兼优。
二、时间安排:2014年春季成行,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或铭传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2日。
四、 学习证明:学习结束后,学生可获得台湾学校颁发的交流学习证明,持在台交流学习大学成绩单、课表、课程大纲及其他所需资料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根据交换生出国(境)返校和学分认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后,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证和转换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或台湾铭传大学学习期间所 获得的相应学分。
五、名额:拟30人(报名学生的专业须与台湾院校匹配对接,并经过甄选后确定最终名单)。
六、报名院校: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铭传大学
七、费用:
1. 项目管理费:3350元(由浙台教育交流中心收取,包括公安局出入境通行证以及签注办理费用 和在台湾期间学生保险费等)。
2. 学费:学生自行缴纳台湾高校该学期的学费。
3. 管理费:向湖州师范学院缴纳管理费(该学期学费的50%)。
4. 其他费用:在外学习期间所发生的机票、生活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八、申请资格: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包括求真学院学生)。
2.思想政治和学习成绩良好、遵章守纪、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3.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具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在外所需费用。
九、报名程序:
1. 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一份。
2. 递交个人简历、成绩单(加盖各学院公章)与获奖证书复印件。
3.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2日。
4. 经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由该二级学院的领导签字盖章后,学生统一将表格交到港澳台办公室。
5. 由港澳台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研究确定有关事宜。
6. 办理相关手续。
十、出境手续:
1. 与学校签订出境学习协议书。
2. 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外派学生教学与学籍处理意见表》一式四份。
3. 办理相关费用(项目管理费、学费及其他必须费用等)。
4. 出境手续相关材料及入台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后续还有其他材料随后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321028
联系人: 兰老师
咨询处: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313)
港澳台办公室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港澳台版)
3、台湾铭传大学介绍
5、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网址:www.pccu.edu.tw
6、台湾铭传大学网址:www.m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