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高校基层党建“对标对表、提质强基”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高校基层党建“对标对表、提质强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高校基层党建“对标对表、提质强基”
专项行动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和省委关于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打造高校助力“两手硬、两战赢”的坚强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对标对表、提质强基”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主题教育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会等精神,紧紧围绕政治功能再增强、组织力再提升的目标,对标对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逐项对照、逐项梳理、逐项细化,年初列账单、年末算总账,倒排时间、尽锐出战、接续奋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党建工作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对标《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再争先。对照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向“六个过硬”看齐、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向“五个到位”看齐、基层党支部向“七个有力”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入围全国首批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的,要对近两年来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精心提炼、系统总结,形成一批可供全国面上推广的浙江高校党建工作优质成果,为通过验收评估打牢基础;入围全国第二批、全省首批培育创建单位的,要对前期培育工作进行回顾、谋划好下阶段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调整“施工”安排,加紧加力推进有关项目,努力形成阶段性成果。省教育厅党委将适时征集展示一批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成果。
(二)对标《关于深化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再加强。2019年1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高校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各校要对照《意见》提出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十条”,结合学校实际,逐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列出时间表、写好任务书,把工作安排到月、精准到人,并加强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对标《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补短板。按照《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引领发展等“5+1”体系提出的规范要求,对2019年度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个验收,建立基层党组织达标情况清单,对考核不达标,后进甚至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逐个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三、工作安排
(一)对标摸排。4月中旬,按照“三对标”要求,各高校对本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深入分析有关情况,瞄准方向、找准不足,并认真填报相关统计表。
(二)对表提升。4月下旬,各校根据对标摸排情况,认真谋划提出提升举措,研究制定深化“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贯彻落实《意见》和进一步推进《两个标准》落地的具体措施。5月中旬,省教育厅党委向入围全国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征集一批优质建设成果,并通过“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展示。通过抓实各项举措、抓两头促中间,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调研检查。6月底前,组织开展《两个标准》落实情况检查,进一步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12月底前,专项调研《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开学检查、领导干部联系点、“三服务”活动等,加强对高校“三对标”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指导和检查。
(四)总结评估。结合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绩效考核等,总结评估“对标对表、提质强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步思路和改进举措。
四、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对标对表、提质强基”专项行动,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举措,推动学校整体党建工作质量提升。
(二)4月10日前,请各校上报《高校发展党员有关情况排摸表》。4月30日前,上报《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情况排摸表》《高校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情况表》和落实《意见》具体举措。5月10日前,入围全国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单位上报建设成果。《两个标准》落实情况检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另行通知。
联系人:姜倩茹、王委兴,联系电话:0571–88008802、88008809,电子邮箱:zzc88008962@126.com。
附件:1.高校发展党员有关情况排摸表
2.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情况排摸表
3.高校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情况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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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发展党员有关情况排摸表 |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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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在校生总数 | 2017年度上级下达指导性计划数 | 2017年度实际发展党员数 | 2018年初在校生总数 | 2018年度上级下达指导性计划数 | 2018年度实际发展党员数 | 2019年初在校生总数 | 2019年度上级下达指导性计划数 | 2019年度实际发展党员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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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于4月10日前将表格的电子稿发至zzc88008962@126.com。2.独立学院数据统计到母体高校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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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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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情况排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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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3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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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已将十九大以来党对高校领导的要求、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要求等写入章程 |
|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数 |
| 基层党支部数 |
| 后进基层党组织数 | 二级学院(系)总数 |
| 教工党支部数 |
| 教师党支部数 |
| 现任二级学院(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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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未写入的,计划何时进行修订 | 已达到《两个标准》建设要求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数 | 已达到《两个标准》建设要求的支部数 | 已配备专职副书记的院系数 | 已配备专职组织员的院系数 | 已由同级部门(单位)行政副职及以上人员担任书记的支部数 | 已配备“双带头人”书记的支部数 | 具有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或相关党务工作经历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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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毕业离校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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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务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 学校党委组织部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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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长、副部长人数 | 专门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一般干部数 | 若未单独设立党委组织部的,与几个部门合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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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时间在1年以内的 | 保留时间在1到2年的 | 保留时间在2到3年的 | 保留时间在3到5年的 | 保留时间在5年以上的 | 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否已按同级部门(单位)行政正职享受相应待遇 | 是否已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 | 是否已将党建工作纳入教师职称评聘 | 党务干部承担的党建工作是否已计入总体工作量 | 具体与哪些部门合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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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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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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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时间: | 2020年 月 日 | ||||||||||||||||||||||||||||||
| 序号 | 高校党组织名称 | 党组织负责人姓名 | 党组织负责人联系方式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计划整顿措施 | 完成 | 责任 | 责任人 | ||||||||||||||||||||||||||||||
| 二级学院(系)及以下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 | 组织生活不规范 | 党员发展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 | 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 | 其他 | ||||||||||||||||||||||||||||||||||
| 1 | XX大学XX学院XX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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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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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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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完成时间填写格式为八位数字式,如20190901。 3.4月30日前,请将表格的电子稿,连同经党委负责同志签字的纸质版PDF扫描件一并发至zzc88008962@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