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3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以本为本”,调动和发挥全院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鼓励教师增加教学精力投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1〕90号)、学校2023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2023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师,职称年龄不限,均纳入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教学理念先进,贯彻以生为本,坚持学生中心,形成合理的教学方法体系,能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融合。
3.教学工作规范,按教学大纲授课,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学课件、学生作业等教学文档齐全规范。
4.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院交给的其他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5.前一年度教学评价排名学院前50%。
三、评奖程序
(一)成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分委员会
成员如下:
组长:卢东民
副组长:姚韵靓、蒋培余、方瑛、吴利平
成员:董恬恬、李晶、王兵、王丽娜、陆小慧、于宏伟、卢添宝、沈敏捷
(二)学院评选
1.评选名额。院级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名额为本年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总数的10%,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类,并予以奖励。入选院级课堂教学质量奖排名前五的教师推荐参加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
2.评分标准
(1)课程档案(30分)。教师提供参评课程的相关材料。其中教学档案材料(15分)包括2022-2023-2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含授课小结及反思)等;课程评价性材料(15分)包括作业批阅、课程考核方式、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课程达成度评价报告(参考附件4)。
(2)评教情况(20分)。分为督导听课评价(10分)和学生评教(10分)两部分。分别由学院督导委员会、教学办提供相关数据。
(3)教学示范(50分)。教师示范教学15分钟,主要考查教师的教学设计(10分)、教学内容(15分)、课堂教学组织(15分)、教学特色(5分)、教学效果(5分)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5。
3.评选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教师自愿申请,申报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请申报教师于4月16日前上交《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表》《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给沈敏捷老师;5月20日前上交课程档案等支撑材料。
(2)组织评审:于4月24日-5月20日组织学院督导对参评教师听课督查。5月24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主要包括查阅课程档案、教学示范。
4.公示公布。5月25日-27日对院级课堂教学质量奖获奖名单、等级以及拟推荐参加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发文公布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5.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参加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的老师需在9月20日前提交一个4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标准见附件6。
附件1:2023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5:医学院护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示范)评分表.doc